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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质监局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
2012年05月15日

 

宿迁质监局
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
 
为认真贯彻全市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12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措施有力,任务落实,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二次党代会、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促进全市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任务分解和部门分工
(一)严明党的纪律,保证上级和市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牵头:机关党委;协办: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
2.围绕推动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等全局性重点工作,紧扣全市质监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行政监察,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履职到位。
(牵头:监察室;协办:机关各处室)
3.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继续建立和完善行政权力监管体系和廉政风险监控机制,防止权力寻租,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保护质监干部队伍的安全。
(牵头:监察室;协办:办公室、法规处)
(二)强化作风建设,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4.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党员干部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从严要求自己等方式,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切实成为政治坚定、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的表率。
(牵头:人教处;协办: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各处室)
5.按照市委的要求,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督促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驻点调研,定期接访下访,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牵头:办公室;协办:机关党委)
(三)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6.以《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
(牵头:监察室;协办:人教处、机关各处室)
7.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提升系统廉政文化氛围。
(牵头:监察室;协办:办公室、机关党委)
8.围绕技术机构检验检测、技术评审、技术咨询等权力事项,推动技术机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建立风险防控体系。
(牵头:监察室;协办:各直属技术机构)
9.加大电子监察力度,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动态监控,实施过程管理,及时纠偏预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监察室;协办:机关各处室)
10.深化“三联”工作,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大规模、放大效应。
(牵头:监察室;协办:机关各处室)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1.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注重信息收集和研判,加强线索分析排查,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制。
(牵头:监察室;协办:办公室)
12.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假冒伪劣产品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牵头:监察室)
1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严禁以罚代刑、罚过放行,严肃查处不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在移送工作中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行为。
(牵头:法规处、稽查处;协办:监察室、机关各处室)
(五)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4.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严肃查办在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建设实施及执法执纪中的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的案件。
(牵头:计划财务处;协办:监察室、各直属技术机构)
15.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问题专项治理,以严格审批程序和经费管理为重点,完善制度规定,坚决制止和取消那些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对经过批准举办的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
(牵头:办公室、计财处;协办:监察室、机关各处室)
16.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使用,加强对越野车配备、使用的管理。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处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督。
(牵头:办公室;协办:计财处)
17.巩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成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抓好巩固成果、建章立制工作。
(牵头:计财处;协办:办公室、人教处)
18.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做好综合分析和对策研究,完善相关措施。
(牵头:人教处;协办:监察室)
19.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牵头:监察室;协办:办公室)
20.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牵头:人教处;协办:计财处、监察室)
21.规范基层执法行为,认真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着力解决执法方法简单、激化矛盾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牵头:法规处;协办:机关各处室)
(六)强化大局意识,加强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22.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牵头:监察室;协办:机关各处室)
23.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
(牵头:监察室;协办:人教处)
24.适应管理体制调整,加强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工作监督检查,保障体制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牵头:人教处;协办:办公室、监察室、财务处)
25.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和制度建设,以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牵头:监察室;协办:机关党委)
26.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牵头:人教处;协办:监察室)
三、需要明确和强调的几个问题
2012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已经明确,任务十分繁重。各单位要把市局的部署与各自的实际结合起来,抓紧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以更加务实和坚决的态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宿迁质监全面争先进位提供有力保证。
(一)要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质监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新南同志对市局及所属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市局党组其他成员的责任分工,按所分管单位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和行风建设任务划分。
(三)任务分解中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之责;其他相关部门为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四)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研究制定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并加强与市局纪检监察机构的情况沟通和联系。
(五)市局纪检监察机构要依照职责协助党组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六)各县(区、分)局和市局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市局部署,结合各单位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反腐倡廉分工意见。
(七)省特检院宿迁分院根据省院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结合条线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八)市局将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工作进展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作者】:张永明
【来源】: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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